规章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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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会议制度
发布日期:2021-03-11                浏览

为切实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,充分发挥图书馆领导班子的集体作用,促进图书馆决策科学化、工作规范化,保证图书馆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,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图书馆工作的实际情况,制定本制度。

1、会议总则

(1)馆务会议是研究、审议、决策图书馆党政工作的最高形式。

(2)图书馆馆务会议制度是保证图书馆运行秩序,提高决策水平的重要手段,是促进民主集中制实施,规范图书馆工作的有效形式。

2、会议原则

(1)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。图书馆领导班子个人分工明确,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沟通、协商、理解与支持,维护集体领导的权威性。

(2)坚持群众路线原则。图书馆领导班子成员要进行深入调查研究,密切联系群众,广泛听取各方意见,主动接受群众监督,不断提高决策的民主性、科学性和准确性。

(3)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。坚持与中央、省、学校保持一致,接受上级监督,自觉执行上级有关决定或决议。贯彻落实集体决策制度,对重大问题决策、重大工作部署、重大资金等进行集体讨论。

(4)坚持严守纪律的原则。会议决议事项,禁止泄露会议讨论情况,对泄密产生的不良后果,将追责相关责任人。

3、会议规则

(1)会议由馆长或支部书记主持。图书馆馆长、支部书记及各部主任参加。

(2)会议议题由馆长和书记共同研究决定。

(3)馆办负责会议的组织与安排。会前将议题和相关资料交送参会人员,参会人员提前了解会议内容,做好积极发言的准备。

(4)馆办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。

(5)图书馆馆务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。遇到重大事情或特殊情况,支部书记和馆长商定后,可随时召开。

4、会议内容

(1)贯彻执行学院有关文件精神、指示、决议和措施。

(2)研究图书馆的发展规划、年度经费预算、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、文献资源建设方案以及事关图书馆全局的大事。

(3)研究图书馆党政工作,党风廉政建设、精神文明建设、思想政治工作和安全稳定方面的重要问题。

(4)研究制定图书馆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。

(5)审议批准建立、修改、废止相关的图书馆规章制度。

(6)其他需要由馆务会议研究、决议的事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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