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读者进入图书馆利用文献信息资源,应当自觉遵守图书馆的管理制度。
二、入馆读者应举止文明,衣着整洁,禁止穿背心、短裤、拖鞋等入馆。
三、入馆读者在馆内公共场所应保持安静,不得大声喧哗、吹口哨、唱歌、大声接听手机、朗读和嬉笑打闹;不得在馆内吸烟、吃食物。
四、入馆读者应爱护文献资料,不得故意损毁,不得将未办理借阅手续的文献资料私自带出馆外。
五、入馆读者应爱护馆内公共财物,不得损毁馆内桌椅家具、书架、门窗、玻璃、电器、电脑、仪器设备等,不得在公共设施上刻画写字,不得拆卸任何物品,不得随意张贴各类宣传类物品。
六、入馆读者应自觉维护馆内秩序,不准抢占自修室座位,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,禁止隔夜占用存包柜存放物品。
七、入馆读者应自觉保持馆内卫生,不得乱扔杂物、随地吐痰;严禁携带宠物入馆。
八、入馆读者应当维护公共安全,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物品、危险品入馆。
九、入馆读者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,尊重工作人员的劳动;读者对图书馆工作有意见时,可通过正常途径向有关负责人反映,不得与工作人员争吵,影响正常借阅秩序。